2015芜湖南陵县事业单位招聘65人公告(3)
2015-04-17 11:16宿州事业单位招聘网 来源:宿州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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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专业测试专业测试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和相关主管单位共同组织实施(专业测试方案另行公布)。
专业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专业测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如某一专业测试考场的考生不足2人(含2人),则提前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对于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
(七)最终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统考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确定后在中国南陵网上公布。
考试最终成绩合成:按照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5:5的比例合成总成绩。以上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八)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 如最终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如最终成绩和笔试成绩均相同,通过加试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人选)。
体检工作由南陵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纪检监察机关全程参与监督。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医院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九)公示和审批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中国南陵网上按规定公示7天,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履行审批聘用手续。若应届毕业生2015年9月30日前仍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原件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用人单位须与新进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事业单位新进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七、时间安排
招聘工作总体时间安排如下:
4月中旬发布招聘公告,4月下旬报名与资格初审,5月中旬统考笔试,6月公布笔试成绩,7月份组织专业测试,8月体检、考察并公示,9月底前完成报批聘用工作。
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笔试,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八、监督检查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监察部门和人民监督员全程监督。对违反有关规定、不按招聘计划、规定条件或擅自更改招聘方案给招聘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将宣布招聘无效、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考生,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考务咨询电话:0553-6910305 6910307
监督举报电话:0553-6823081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本《公告》由南陵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特此公告。
中共南陵县委组织部
南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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