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蚌埠公安消防支队招聘172人公告
2015-09-11 13:55宿州事业单位招聘网 来源:宿州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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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公安消防支队是一支同火灾及其它灾害事故作斗争的公安现役部队,担负着全市的消防监督、执勤灭火和抢险救援任务,实行军事化管理。根据工作需要,蚌埠市公安消防支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
一、 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军队和公安法规及规章制度,热爱消防事业,恪守职业道德,服从组织管理,保守秘密,政治审查符合公民应征服现役的政治条件。
2、身体健康,年龄18至40周岁之间的社会男女青年,无不良嗜好。
3、退伍军人,从事过企事业专职消防员工作和具有通信、维修、驾驶等其它专业技能的人员优先录用,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招聘岗位、职数及要求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150名,男性,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消防文员:20名,性别不限,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宣传报道员:2名,性别不限,本科及以上学历(有多年工作经验的可适当放宽条件),能熟练操作OFFICE等办公自动化软件和各类办公自动化设备;具有较好的文字功底;有在新闻媒体单位实习或工作经历。
三、福利待遇
(一)工资待遇
1、专职消防队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基本工资确定为2200元,实行季度奖金,每季度发放300元、年终奖2600元。购买5项社会保险(养老、工伤、生育、失业、医疗险)。劳动合同设定一年一签,签定合同时注明,必须干满一年以上。工作满一年后,在季度奖金不变的基础上每年基本工资增幅10%,满三年后每年增幅5%。
2、消防文员。基本工资确定为1800元,购买5项社会保险(养老、工伤、生育、失业、医疗险),工作满一年后,每年基本工资增幅5%。
3、宣传报道员。待遇面议。
4、工作试用。试用期为1个月,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基本工资为1800元;消防文员基本工资为1500元。试用期间不享受保险及季度奖金待遇。
(二)社保待遇
被正式录用人员将购买社会保险,每月约750元。
(三)休假待遇
1、正式录用后,消防文员每年度享有15天休假时间,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每年享有20天休假时间。女性消防文员在当年分娩享有98天产假。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在女方分娩当年给予护理假15天。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文员共同享有婚假20天。
2、工作时间,根据单位实际在位人数,按照两班交替循环模式施行(通常为工作三天,休息三天)。
(四)政治待遇
1、对表现优秀的队员和文员可评定为优秀专职消防员;
2、经政审,对思想品质过硬、觉悟较高的队员或文员,可推荐加入中国共产党组织。
3、年满2年以上的专职队员可推荐学习汽车驾驶技术、消防职业技能鉴定等。
(五)食宿及服装待遇
对正式录用的人员,被装、食宿均由用人单位供给。
四、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1、凡符合条件、有意应聘者,持身份证、学历证、职业资格证、近期1寸同底版正面免冠红底彩色照片4张,到指定地点前来报名。
2、报名时间:每年的3、6、9、12月份的10-20日为报名时间,当月21日组织面试、体检、政审、考核。
3、报名地点:蚌埠市公安消防支队二楼警训科(市政府斜对面向西200米,东海大道3158号,电话0552-2866012),也可就近到各县、区公安消防大队报名。
五、使用管理
1、招聘后集中培训15天,正式录用后原则上在全市范围内就近统一分配。消防支队依据《安徽省政府专职消防员招收管理办法》,对政府专职消防员实施准军事化的日常管理。
2、消防支队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每年签订一次,对不能胜任工作、身体不适应所在工作岗位或违反规定的,依据《安徽省政府专职消防员招收管理办法》,可随时解聘。
凡符合以上条件的应征青年,请在报名时间内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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