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上半年南京事业单位招聘卫技人员1237人(2)
2017-05-02 15:41宿州事业单位招聘网 来源:宿州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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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体检、考察考试结束后,对面试合格人员,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有工作单位的体检人员须于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四)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京市民政局、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对部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区内统一招聘的岗位,拟聘用人员按照《岗位信息表》中注明的办法进行选岗。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综合考评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五)培训和试用期有关要求
1、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全科医师、内(外、妇、儿、中医)科岗位人员,聘用后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并在3年内安排参加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
2、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全科医师、内(外、妇、儿、中医)科岗位人员,直接安排参加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培训期间实行实习试用期,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者,视为违反培训协议,予以解除培训合同,自行择业。完成培训取得执业医师证书及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者,经考察合格后办理正式定岗聘用手续;培训期满未取得两证者,不得办理聘用手续,并视情况赔偿培训费用。
3、除上述岗位外的其他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
四、招聘咨询
(一)网上报名、考务咨询电话
网上报名咨询:南京人事考试中心 025-83151200
考务咨询: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基妇处 025-68787860、68787862
(二)招聘咨询电话
南京市民政局:025-83635682
南京市玄武区卫计局:025-83682465
南京市秦淮区卫计局:025-68756806
南京市建邺区卫计局:025-87778051
南京市鼓楼区卫计局:025-58591652
南京市栖霞区卫计局:025-85570532
南京市雨花台区卫计局:025-52883316
南京市江宁区卫计局:025-52137900、52137216
南京市浦口区卫计局:025-58881069
南京市六合区卫生局:025-57758718
南京市高淳区卫计局:025-57311009
南京市溧水区卫计局:025-57210959
南京市化工园区社会事业局:025-57029276
五、招聘监督
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025-68787862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5-68788259
附件:南京市、区部分事业单位2017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岗位信息表
2017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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