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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芜湖镜湖区公办幼儿园在编教师招聘专业测试实施方案

    2020-08-24 17:29宿州教师招考网 来源:镜湖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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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镜湖区公办幼儿园在编教师招聘专业测试实施方案

      根据《2020年芜湖市镜湖区公办幼儿园在编教师招聘公告》规定,为做好我区2020年公办幼儿园在编教师专业测试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专业测试工作原则

      (一)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统一政策、统一组织、统一程序的原则;

      (三)保密、回避、监督的原则。

      二、专业测试

      (一)专业测试方式。专业测试采取无生上课加才艺展示的方式进行:

      1、无生上课:统一命题,考生有1个小时时间进行备课,进入考场后有15分钟时间进行无生上课。

      2、才艺展示:时间为5分钟,内容由考生自定,所需器材及伴奏等相关物品一律由考生自行准备(准备物品应遵循方便携带为原则,便于考试管理)。

      (二)专业测试时间:专业测试时间为2020年8月30日(周日)全天。考生应按照本人专业测试通知书上所要求的时间于当日上午6:30前报到,不得迟到。未按时报到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专业测试资格。

      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须持专业测试通知书、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以上均要求原件)到场。

      (三)专业测试地点:芜湖市华强中学。

      (四)考官构成:设立专业测试考官组。每组考官由7人组成,设主考官1名,考官6名,如有涉及需要回避的考官,需要主动告知,及时更替;另设监督员、计时员、计分员、引导员各1名,以及其他相关考务工作人员若干名。

      (五)如实际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设定专业测试成绩最低分数线60分,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六)成绩公布:考生专业测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核对签字确认后,由主考审核签字,当场向考生公布,考试最终成绩将及时在镜湖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三、成绩合成

      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专业测试成绩占50%合成确定。

      计算公式:笔试成绩÷1.2×0.5+专业测试成绩×0.5。

      上述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四、体检及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依次以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笔试中“专业知识与教学设计”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区教育局对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按规定要求组织统一体检及考察。体检须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时须有区纪检监察部门现场监督。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应当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考察中广泛听取意见并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对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递补各不超过两次。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五、聘用审批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区人社局和区教育局审定拟聘用人员,上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等相关网站上按规定公示7天,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履行审批聘用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0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后不再递补。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等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对于“先上岗、再考证”的新进人员,一年试用期内须取得招考条件中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解除聘用。

      六、组织领导与监督

      对违反有关规定、不按招聘计划、规定条件或擅自更改招聘方案给招聘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将宣布招聘无效、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考生,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以上是2020年芜湖镜湖区公办幼儿园在编教师招聘专业测试实施方案的全部内容,更多2020宿州教师招聘考试公告信息请加教师招聘考试群教师招聘考试群,及关注宿州教师招考网宿州教师招聘考试网

    (编辑:刘冰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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