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宿州灵璧县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资格复审递补公告
2020-09-07 11:25宿州教师招考网 来源:灵璧县教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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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璧县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校 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资格复审递补公告
一、防疫须知
根据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所有考生在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均需佩戴口罩,自觉保持1米间距,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
二、递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及《安徽省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公告》,“经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被取消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具体名单见附件1
三、递补资格复审提供的材料
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笔试准考证、先上岗后考证考生承诺书、《2020年特岗教师报名表》(从“特岗计划”信息管理与服务系统下载打印)原件等材料。其中:
1.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全日制2020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本人关于取得毕业证书且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已经取得毕业证书的,直接提供毕业证书。
2.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0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考生,提供本人关于取得毕业证书且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3.国家统一招生的2018年、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如无相应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还须提供本人关于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4.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如无相应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还须提供服务基层的证书(鉴定表)等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本人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5.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如无相应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还须提供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本人关于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6.2018年、2019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如无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还须提供本人关于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7.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三、递补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
(一)时间:2020年9月6日下午14:30-17: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递补。
(二)地点:灵璧县高级职业技术学校西大门
四、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1.在规定的时间内接受现场资格复审,请按规定准备好以上材料,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材料提供不全的,资格复审不予通过,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将取消面试资格。
2.省教育厅于2020年9月8日在安徽教育网统一公布具备面试资格人员名单。
3.根据省厅工作安排,各县教体局须在2020年9月7 日前完成资格复审工作。2020年特岗教师招聘各环节时间要求严格,后序各环节的相关信息均在灵璧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不再另行通知。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面试、志愿征集、体检考察、岗前培训、签定聘用合同等环节的,责任自负。
4.所有进入资格复审考生请认真阅读《灵璧县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健康承诺书》并签字,在资格复审现场连同资格复审相关材料一并上交。
咨询电话:0557-6022981
监督电话:0557-6022248
附件:附件1:灵璧县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xls
附件2:灵璧县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健康承诺书.doc
灵璧县教育体育局
2020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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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冰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