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宿州灵璧县招聘教师资格复审的通知
2021-07-05 15:50宿州教师招考网 来源:灵璧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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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度安徽省灵璧县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复审的通知
根据《2021年度安徽省灵璧县公开招聘教师公告》规定,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公告要求确定各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对达不到比例的以实有人数为准,将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及地址
时间:2021年7月8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地址:灵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601室。
三、所有列入资格审查考生均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复印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
(1)全日制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其中,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1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1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资格复审。
(3)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报考“高校毕业生”岗位的,须根据其身份,相应提供其档案等相关材料所在单位证明,或服务基层项目相关证明材料,或退役大学生士兵相关证明材料(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明材料),以及本人关于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含国有企业人员、尚在服务期内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5)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参加2021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在2021年7月31日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证书编号的人员,可凭市、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包含姓名、身份证号码、学段、学科及教师资格证书号码的书面证明或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及“本人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参加2021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在2021年7月31日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证书编号”的书面承诺材料 。
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
四、相关要求
(一)现场审查时须留存上述相关材料复印件各一份,请提前复印所需材料。
(二)逾期不办理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后果自负。
(三)资格复审工作完成后,将公布专业测试工作有关安排。请考生注意安排好时间,并及时登陆灵璧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网站查询相关通知,所有信息均通过网站公告,不单独通知到个人。
2021年度安徽省灵璧县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
2021年7月5日
教育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x
原文标题:关于2021年度安徽省灵璧县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复审的通知
文章来源:灵璧县人民政府(原链接MD5:7f199668d187c99525739f68be522eb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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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宿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