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上半年宿州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025-03-27 15:26宿州教师招考网 来源:宿州市教育体育局 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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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202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为做好宿州市202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对象
宿州市2025年上半年面向社会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市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一)户籍在宿州市内的人员。
(二)持有有效宿州市居住证的人员。(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明等均不等同于有效期内居住证,不能替代使用。)
(三)宿州市内普通大中专院校2025届全日制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和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含户籍未迁至宿州市内就读学校的)。
(四)就读于外市普通高等学校、户籍在宿州市的2025届全日制毕业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和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
(五)驻宿州市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六)持有有效期内宿州市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持有有效期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宿州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特别提醒:2025届毕业生只能参加6月份的教师资格认定; 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和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只能按已经获取的学历参加认定。
二、认定地点及认定机构
(一)认定地点
申请人只可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签发地,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上半年认定仅限宿州市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和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中选择一地进行申请认定。
驻宿州市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所属部队驻地申请认定。
港澳台居民持有宿州市公安机关签发且在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港澳台居民持有有效期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认定机构
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宿州市教育体育局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县(区)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各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电话、办公地址、公告发布渠道等信息可以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咨询服务”—“各省份认定工作联系方式”—“安徽省认定机构联系方式”栏目查看。
三、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认定过程中,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进行核查,根据查询结果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作出认定结论。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在作出教师资格认定结论前,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二)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申请人,申请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持有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申请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皖教师〔2013〕9号)规定的相应学历。
(三)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并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等通知可在安徽省教育厅网站(http://jyt.ah.gov.cn/)搜索查看。
(四)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申请小学全科教师资格且将从事小学语文学科教学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安徽省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方式、报名时间,普通话证书遗失补办等常见问题汇总可登陆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相关页面查看(https://bm.cltt.org)。
(五)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可以申请直接认定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相一致的中小学教师资格。
四、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1.报名时间
宿州市2025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时间全市统一安排为两段:
第一次网上报名时间:4月7日—4月18日17时,本次网上报名面向已经具备合格学历的申请人。符合宿州市申请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使用已经取得的合格学历申请认定。
第二次网上报名时间:6月16日—6月27日17时,本次网上报名面向所有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符合宿州市申请条件的普通大中专院校2025届全日制毕业生统一在此时段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操作流程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选择“网上办事”-“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网上报名。
中小学教师资格网上报名包括阅读网上申报协议、填写身份信息、选择认定机构、填写认定信息、确认申报信息、阅读注意事项、提交认定申请、查看申报提醒等步骤,报名完成时,在“申报提醒”界面会明确提示“报名成功”,生成报名号。
申请人报名成功后,在“业务平台”页面,找到“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模块,点击“查询报名信息”,将会出现本次报名信息。在“操作”选项下,可以查看、修改报名信息。报名操作流程详细介绍,可以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咨询服务”—“操作手册”栏目查看《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
网上报名环节,申请人的学历证书、《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普通高等院校2025届全日制毕业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在线核验。经系统比对成功、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申请人无需出示相关原件(或打印件)。
网上报名时,申请人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需上传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图片,现场确认时申请人无需出示相关原件。
证书领取方式: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书选择邮寄或自取,邮寄请认真填写邮寄地址和联系电话(邮寄费为“到付”方式)。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领取方式请关注各县(区)教育部门公告。
个人承诺书签名:网上申报过程中,申请人点击个人承诺书图片,通过手机浏览器、微信、支付宝或其他扫码工具扫描页面中弹出的二维码,并在手机端手写签名。提交签名后,点击网页端的“已提交”按钮,查看签名合成后的效果。如需修改,可点击合成后的图片,重新获取二维码。
上传个人照片:上传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的电子照片(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与现场确认要上缴办理教师资格证书照片同版)。
(二)现场确认
县(区)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申请人在网上申报完成后,须关注相应县(区)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认定公告。需要进行现场确认的,要在规定时间内前往县(区)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指定地点提交申请材料。
1.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现场确认时间:
(1)第一次现场确认时间(2025年4月19-25日)
2025年4月19-20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为方便广大考生,特推出周末专项服务,凡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均可在19、20日进行现场确认。)
2025年4月21日(9:00至17:00)
现场确认: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签发地为砀山县的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2025年4月22日(9:00至17:00)
现场确认: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签发地为萧县的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2025年4月23日(9:00至17:00)
现场确认: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签发地为灵璧县的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2025年4月24日(9:00至17:00)
现场确认: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签发地为泗县的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2025年4月25日(9:00至17:00)
现场确认: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签发地为埇桥区的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2)第二次现场确认时间(2025年6月28日-7月4日)
2025年6月28-29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为方便广大考生,特推出周末专项服务,凡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均可在28、29日进行现场确认。)
2025年6月30日(9:00至17:00)
现场确认: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签发地为砀山县的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2025年7月1日(9:00至17:00)
现场确认: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签发地为萧县的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2025年7月2日(9:00至17:00)
现场确认: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签发地为灵璧县的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2025年7月3日(9:00至17:00)
现场确认: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签发地为泗县的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2025年7月4日(9:00至17:00)
现场确认: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签发地为埇桥区的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提交相关申请材料,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教师资格申请。
2.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现场确认地点:
宿州市高新区埇上路566号,政务服务中心四楼西区市教育体育局窗口。交通指引:市内乘3、16路公交车至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站下即到。
3.现场确认申请人须提交的材料如下:
(1)身份证(在有效期内)原件。
(2)户口簿原件,或有效期内实体(电子)居住证,或学生证原件。
①向户籍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提供户口簿原件。
②向居住证签发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提供有效期内实体(电子)居住证。
③向就读学校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2025届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和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④驻宿州市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由所属部队相关部门出具的申请人隶属该驻宿州市部队的人事关系证明。
⑤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3)学历证书原件(网上报名时在线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
①高等教育学历信息不能通过系统比对的,现场确认时需同时提供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查验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通过“安徽省政务服务网”“皖事通APP”搜索“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申请办理开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②持有港澳台学历的申请人,现场确认时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③持有国外学历的申请人,现场确认时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符合宿州市申请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使用已经取得的合格学历申请认定。
⑤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2025届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高等教育学籍信息不能通过系统比对的,现场确认需提供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包含在读期间全部所学课程的学业成绩单(盖教务部门章,其余章无效)。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予以受理,在其取得毕业证书后认定相应教师资格,颁发教师资格证书。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网上报名时在线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
(5)参加国考人员,《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由系统在线核验,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
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系统在线核验,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
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须提交本人人事档案中由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含在学期间修学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成绩)、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档案管理机构(部门)印章。
(6)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附件1)。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体检当次有效)。
(7)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2张并用回形针卡在《体检表》正面空白处(与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电子照片同版,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
(8)申请人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图片通过系统在线上传,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
(9)大陆(内地)的教师资格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由认定机构统一核查,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须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其中港澳居民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的,与安徽省教师发展中心联系出具。
(三)资格认定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做出资格认定的结论并公示。在认定工作开展期间,申请人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查看当前认定状态等信息。
(四)颁发证书
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请人应按照宿州市教育体育局的通知要求,按时到指定地点领取教师资格证书(选择邮寄的无需到现场领取);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申请人应按照县(区)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的通知要求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五、体检时间、地点
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体检须根据本人拟报名的县(区)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公告要求进行体检。
(一)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体检时间:
2025年4月7日-4月25日(第一次网报)
2025年6月16日-7月4日(第二次网报)
(二)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体检地点:
宿州市立医院健康体检中心(0557-3042231)
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刘主任:15805575136)
宿州市中医院(魏主任:18955727826)
泗县中医院(马主任:0557-3580505)
泗县人民医院(宋主任:0557-7010507)
灵璧县人民医院(张主任:13956852220 0557-6081421)
砀山县人民医院(曹主任:0557-8037176)
萧县人民医院(李主任:0557-5122301)
(注:请申请人选择其中一所医院参加体检,指定体检单位免费提供《体检表》,其它体检机构检查结果无效。)
六、其他事项
(一)同一申请人在同一自然年度内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申请过程中,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二)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人员,指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在校就读和已经毕业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专业学生,可以按原办法申请直接认定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相一致的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不一致的教师资格时,须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四)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免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时,认定流程不变。
(五)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联系认定机构,咨询办理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延长的相关事宜。
(六)根据《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第七条,妊娠期的申请人可免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在其他可检测项目合格的情况下,视为体检合格,但需由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申请人在提交体检合格证明时需附上妊娠反应为阳性的检测报告或围产检查档案等证明材料。
(七)公告中提及的安徽省相关政策文件可在安徽省教育厅网站(http://jyt.ah.gov.cn/)搜索查看,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发布的公告。申请人务必关注并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咨询电话:0557—3929059
宿州市教育体育局
2025年3月27日
原文标题:宿州市202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文章来源:宿州市教育体育局(原链接MD5:1b64ff57455f72603238f6f6f334bdc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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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苗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