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安徽宿州泗县人民医院(中医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
2015-03-23 19:04宿州卫生人才网 来源:宿州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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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人事考试网消息:2015宿州泗县人民医院(中医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57人公告,报名时间为2015年3月30日-2015年4月15日,望考生多加关注!2015宿州省考笔试交流群:22833682
2015宿州泗县人民医院(中医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57人公告
根据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巩固完善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意见》(皖政办〔2014〕6号)等规定,经县政府同意,2015年度安徽省泗县人民医院、中医院面向社会简化程序公开招聘医学类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2015年度安徽省泗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公开招聘医学类专业技术人员57名(详见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招聘相关信息在泗县人民政府网(https://www.ahsx.gov.cn/)、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s://www.sxhrss.gov.cn/)、泗县卫生局(https://www.ahsxwsj.gov.cn/)等相关网站上统一发布。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年龄条件”中“30周岁以下”为“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七)未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在编正式工作人员。
四、招聘步骤
招聘工作采取考试、体检和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按照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3月30日-2015年4月15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地点: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21室(县政府东侧500m);
3、报名注意事项
(1)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属全日制2015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底1寸照片3张;
(3)填写《2015年度安徽省泗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公开招聘医学类专业技术人员》(见附件2,请网上自行下载打印);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4、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5、其他事宜
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其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应不低于2: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2015年4月18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改报其他岗位。
(二)、考试
采取专业测试的方式,由卫生局统一组织实施。
(1)、专业测试人选: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
(2)、专业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专业测试形式和内容:采取专业笔试形式,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内容主要包括解剖、生理、病理、药理学;
(4)、专业测试成绩:满分100分;
(5)、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对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进入体检和考察。
(三)、体检与考察
体检和考察由卫生局组织实施,按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进行。
1、体检和考察人选按岗位招聘计划数,在同岗位专业测试人员中依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如入围考察、体检最后一名考生成绩并列的,则对与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考生进行加试,根据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和体检对象。
2、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医院应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
3、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全面、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同时对拟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和考察各递补一次,体检、考察最终结果公示结束,不再递补。已经公示不再递补。
(四)、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泗县人民政府网(https://www.ahsx.gov.cn/)、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sxhrss.gov.cn/)、泗县卫生局(https://www.ahsxwsj.gov.cn/)和招聘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有异议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五)、聘用
1、对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的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聘用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在聘用期间,年度考核、工资审批、职称评聘等与在编人员享受同等待遇,同岗同酬,社会保险按照合同约定执行。被确定聘用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如一周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单位岗位分配或报到后不按时上岗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2、聘用人员首聘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者,不再签订聘用合同,终止聘用关系。
3、本次招聘的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应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4、聘用人员人事关系实行人事代理,人事档案由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管理。
5、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15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工作监督
招聘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县卫生局共同组织实施,县监察局全程监督。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泄露机密等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本《公告》由泗县卫生局、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57-7099867、0557—7010639。
特此公告。
附:附件1、《2015年度安徽省泗县人民医院、中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学类专业技术人员计划(岗位)表》
附件2:2015年泗县人民医院、中医院招聘医学类专业技术人员计划(岗位)表.xls
泗县卫生局
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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