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信息备考资料试题题库分校动态|图书教材面授课程网校课程| 砖题库职位表直播|微信联系我们

  • 在线客服咨询
  • 当前位置:宿州人事考试网 > 备考资料 > 教师 >

    阅读模式

    2020安徽省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法规“数字”考点(一)

    2019-10-24 09:14宿州教师招考网 来源:未知

      宿州教师招考网同步未知提供以下教师招聘教师信息:2020安徽省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法规“数字”考点(一),更多关于幼儿园教师,幼儿园教师招聘,安徽市县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教师招聘教师的内容,请关注宿州教师招考网/宿州教师招聘考试网

      法律法规是现在招聘考试中常考的模块之一,法规的内容考察细致,庞杂,是很多考生在备考中的瓶颈,可幸的是,法规在考试中经常以客观题的题型考察,其中,数字成为了客观题中的“座上宾”,下面结合常考的法规,梳理梳理考试中常遇到的数字考点。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1. 国家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制度。

      2. 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招收学生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

      有关行政部门责令退回招收的学生,退还所收费用;对学校、其他教育机构给予警告,可以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相关招生资格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直至撤销招生资格、吊销办学许可证。

      3. 教育法在 2016 年6月 1日开始施行。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1.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

      2.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

      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

      3. 本法自 2006年 9月 1日起施行。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1.每年九月十日为教师节。

      2.教师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或者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作出的处理不服的,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诉的三十日内,作出处理。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1.本法所称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2.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

      1.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和依法接受委托的高等学校每年春季、秋季各受理一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

      2.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

      3.对使用假资格证书的,一经查实,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处理,5年内不得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由教育行政部门没收假证书。

      以上是2020安徽省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法规“数字”考点(一)的全部内容,更多2020宿州教师招聘教师信息请加教师招聘考试群教师招聘考试群,及关注宿州教师招考网宿州教师招聘考试网

    (编辑:赵华鑫)

    有疑惑?在线客服帮你

    公告什么时候出?

    报考条件是否符合?

    公考小白怎么备考?

    冲刺资料怎么领取?

    考试工具砖题库练题

    最新招考
    照片调整
    直播讲座
    职位查询
    真 题 库
    时政热点
    每日一练
    砖 题 库
    首页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返回顶部
    京ICP备11028696号-11 京ICP证130150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1470号